
為推動服務業企業擴規模、提檔次、調結構,充分發揮規(限)上服務業企業的帶動作用,提升服務業發展水平,促進全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現製定以下扶持辦法。 一、扶持對象 在潼南區登記、注冊和納稅,開展實際經營活動,且納入國家統計局規(限)上服務業統計的市場主體。其中:批發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0萬元以上;零售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500萬元以上;住宿餐飲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萬元以上;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服務業企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和衛生行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0萬元以上;租賃和商務服務企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企業,教育企業,以及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地產租賃經營和其他房地產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企業,以及社會工作行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500萬元以上。 二、扶持政策 (一)鼓勵新發展規(限)上服務業市場主體 對2020年1月1日起,首次納入規(限)上管理的服務企業,從入規(限)當年起連續3年,參照相較上年新增繳納稅收區級留成部分的標準,為企業提供補助用於其發展,並按年主營業務收入規模給予一次性產業扶持資金。每戶補助資金5-10萬元。其中: 1.批發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含)-5000萬元(不含)、5000萬元及以上的,分別給予扶持資金5萬元、10萬元; 2.零售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含)-3000萬元(不含)、3000萬元及以上的,分別給予扶持資金5萬元、10萬元; 3.住宿餐飲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含)-1000萬元(不含)、1000萬元及以上的,分別給予扶持資金5萬元、10萬元; 4.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企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含)-5000萬元(不含)、5000萬元及以上的,分別給予扶持資金5萬元、10萬元; 5.租賃和商務服務、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教育、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地產租賃經營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元(含)-3000萬元(不含)、3000萬元及以上的,分別給予扶持資金5萬元、10萬元; 6.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衛生行業服務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含)-5000萬元(不含)、5000萬元及以上的,分別給予扶持資金5萬元、10萬元; 7.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社會工作服務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含)-3000萬元(不含)、3000萬元及以上的,分別給予扶持資金5萬元、10萬元; 8.對首次納入限額以上管理的個體工商戶,給予每戶0.5萬元一次性扶持資金獎勵。 (二)支持規(限)上服務業企業做大做強 1.對落戶潼南區正常經營滿2年,且嚴格按規定繳納稅收,符合以下條件的規(限)上服務企業,給予產業扶持資金,每戶企業享受產業扶持資金總額不超過10萬元。 (1)批發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1億元以上,主營業務收入增幅超過當年全市同類行業平均增幅10個百分點,給予每戶企業產業扶持資金5萬元。在增幅基數上,每增加0.5億元,再給予產業扶持資金0.5萬元。 (2)零售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5000萬元以上,主營業務收入增幅超過當年全市同類行業平均增幅10個百分點,給予每戶企業產業扶持資金5萬元。在增幅基數上,每增加0.3億元,再給予產業扶持資金0.5萬元。 (3)住宿餐飲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主營業務收入增幅超過當年全市同類行業平均增幅10個百分點,給予每戶企業產業扶持資金5萬元。在增幅基數上,每增加0.1億元,再給予產業扶持資金0.5萬元。 (4)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和衛生行業服務企業1億元以上,主營業務收入增幅超過當年全市同類行業平均增幅10個百分點,給予每戶企業產業扶持資金5萬元。在增幅基數上,每增加0.5億元,再給予產業扶持資金0.5萬元。 (5)租賃和商務服務、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教育、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地產租賃經營服務企業5000萬元以上,主營業務收入增幅超過當年全市同類行業平均增幅10個百分點,給予每戶企業產業扶持資金5萬元。在增幅基數上,每增加0.3億元,再給予產業扶持資金0.5萬元。 (6)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社會工作服務企業5000萬元以上,主營業務收入增幅超過當年全市同類行業平均增幅10個百分點的,給予每戶企業產業扶持資金5萬元。在增幅基數上,每增加0.2億元,再給予產業扶持資金0.5萬元。 2.對成功創建國家AAA、AAAA、AAAAA級旅遊景區,分別給予30萬元、60萬元、100萬元創建補助資金。對新創建的市級旅遊度假區、國家級旅遊度假區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資金補助。對新評定的三、四、五星級酒店,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50萬元資金補助。對企業生產的旅遊商品參展參賽,獲得國家級大賽的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6萬元、4萬元補助。 (三)引導鼓勵企業主輔分離。製造業、建築業(房地產除外)、現代農業企業新分離成立服務業企業的前三年,分別參照其新增服務企業稅收區級留成部分80%、60%、50%的標準,給予服務企業補助。 (四)嚴格落實服務業招商引資獎勵政策。服務業招商引資獎勵政策按照潼南區招商投資相關優惠政策執行。 (五)“一事一議”政策。對影響全區服務業發展特別重大的園區、企業、項目等,可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進行支持。符合本辦法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本區其他扶持政策規定(含上級部門要求區裏配套或負擔資金的政策規定)的,按照從高不重複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否決條件 1.同類優惠政策企業不得重複享受國家、市、區財政支持,如有重複,按最優惠的執行; 2.企業應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得有稅收違法行為或其他違法經營行為,不得虛報、瞞報數據,若被相關部門查處的,終止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對已享受補助優惠政策的,收回補助所得。 四、申報及管理 (一)申報材料 凡申報規(限)上服務業企業發展資金補助的企業,須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規(限)上服務業企業須按規定報統並建立規範的統計台賬、財務賬。 (二)審報程序 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向所在鎮街申報,鎮街初審後將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相關資料交由行業主管部門彙總,行業主管部門會同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區統計局、潼南稅務局會審,會審結果公示無異議後報區政府審定,由區財政局兌現扶持資金。 (三)實施期限 從2020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