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兩江新區社會保障局、萬盛經開區人力社保局,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職業技能等級評價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全麵推動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貫徹國家技能人才評價製度改革精神,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評價製度的意見》(人社部發〔2019〕90號)、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渝府辦發〔2019〕86號)有關要求,現就做好技能人才評價工作支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為技能勞動者提供及時便捷高效的評價服務 (一)主動積極圍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開展技能人才評價。深刻認識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的重要意義,把支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列為當前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的首要任務。區縣(自治縣,含兩江新區、萬盛經開區,以下簡稱區縣)人力社保局要根據屬地化管理原則,切實抓好技能人才評價的統籌管理。鑒定評價機構要加強工作力量,根據鑒定評價範圍,積極為符合參加各類評價條件的技能勞動者提供評價服務。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要加強對鑒定評價機構的技術服務、工作指導和質量監督。 (二)進一步精簡手續和優化流程。按照“放管服”改革和“減證便民”要求,進一步優化辦事程序,減少申請材料,增強服務能力。縮減申請受理、評價組織及證書辦理工作時限,對納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的培訓項目,在收到評價申請後的15日內應組織實施評價,評價結束後40日內完成證書核發。取消申請人身份、學曆、工作經曆等證明材料,減少和規範個人申請評價的填報信息。提供證書郵寄服務,做好辦事流程、收費標準、辦結時限、服務承諾等公示公開。通過網絡、電話、信件、現場接待、主動出訪等方式,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三)創新和豐富技能人才評價方法和內容。根據不同類型技能人才實行差別化評價,綜合運用理論知識考試、技能操作考試、業績評審、競賽選拔、企校合作等多種方式組織實施鑒定考評。技術技能型人才評價要突出實際操作能力和解決關鍵生產技術難題要求,並根據需要增加新知識、新技術、新方法等方麵的要求;知識技能型人才評價要圍繞高新技術發展需要,突出掌握運用理論知識指導生產實踐、創造性開展工作等方麵的要求;複合技能型人才的評價應根據產業結構調整和科技進步發展,突出掌握多項技能、從事多工種多崗位複雜工作等方麵的要求。 (四)加強技能人才評價基礎建設。鑒定評價機構要加強評價服務能力建設,充實工作隊伍,按照評價所需場所和設施設備要求,建立相對固定、功能完善的評價場地。對屬於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相關的設施設備建設,按規定使用就業補助資金並給予補助。支持符合條件的職業技能鑒定機構按照相關規定備案後擴大鑒定範圍,委托設立鑒定評價機構的技師學院、大型企業組織技師高級技師鑒定。進一步完善職業技能鑒定大數據管理服務平台功能,推廣考生個人網上報名。抓好職業技能標準規範和題庫建設,建立定期更新機製,完善技能人才評價、職業技能競賽技術基礎。加強管理人員、考評人員培訓,重點提高政策執行能力、業務工作能力和執考專業能力。 二、分類實施技能人才評價 (一)嚴格組織實施職業資格評價。認真貫徹落實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製度,嚴格按照《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組織開展職業資格評價,核發職業資格證書。不斷提高鑒定質量,進一步規範證書核發管理,確保職業資格證書的權威性和公信力。采用線上監管與線下監督、隨機抽查與重點檢查、現場督考與視頻監控相結合的方式,對開展職業資格評價情況進行全麵管理和監督。 (二)有序推進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鼓勵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開展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工作,麵向本單位職工開展技能等級的自主評價。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做好對試點企業的備案評估,指導試點企業製定工作方案、評價規範,為試點企業提供題庫建設、考評人員培訓的指導和服務。試點企業要切實承擔評價主體責任,完善管理製度,規範工作流程,確保認定工作質量。區縣人力社保部門要做好製度宣傳、政策解讀和走訪調研,引導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相關要求,建立相關製度、健全工作機構、完善技術基礎,為下一步擴大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做好準備。及時總結和推廣首批試點工作經驗,抓緊在全市開展企業和技工院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部署,有序推進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第三方評價。 (三)積極開展專項職業能力考核。根據脫貧攻堅、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等培訓需要,按照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同意的專項職業能力目錄,結合就業崗位和技能勞動者實際情況,積極組織開展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圍繞我市地方特色產業、就業創業需求,選擇市場需求量大的技能單元,規範做好新專項職業能力的建議、論證、開發工作。 三、加強技能人才評價質量管理 (一)不斷完善質量管理製度。認真貫徹落實技能人才評價製度改革要求,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評價質量管理工作體係。進一步完善和落實職業技能鑒定質量管理製度,建立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質量監控體係,研究製定規範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相關辦法。認真梳理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環節,查找風險點,製定問題查處、責任追究製度和防控措施,全麵落實質量管理責任,提升質量管理水平,確保技能人才評價質量。 (二)嚴格評價過程管理。技能人才評價工作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使用有資質的考評人員實施科學、規範的考評。鑒定評價機構要做好評價記錄並按規定妥善保管備查,實現全程留痕、責任可追溯。實施考前、考中和考後全過程的質量控製,營造安全規範的考試環境。 (三)加強評價監管督導。人力社保部門要構建技能人才評價行政監管、信用監管、機構自律、社會監督、公眾參與相結合的質量監管體係,建立鑒定評價機構信用檔案、評估機製和退出機製,並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要求對技能人才評價工作進行監管和督導。鑒定評價機構應主動接受人力社保部門的監管和社會監督,對違規失信、惡意競爭、管理失序的鑒定評價機構,由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撤銷備案,取消資質。為有效推動相關評價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近期將組織對全市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工作情況的調研和督導。 本通知有關規定及要求執行時間自2019年8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附件: 1.人力社保部門組織實施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目錄.doc 2.2019年重慶市專項職業能力目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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