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兩江新區社會保障工作(社區治理)領導小組、萬盛經開區就業創業工作聯席會議,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為深入推進全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進一步做好我市穩就業工作,我們特製定了企業職工、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等6個培訓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本通知政策執行時間自2019年8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重慶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1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 企業職工職業培訓計劃(2019—2021年) 為切實抓好我市企業職工職業培訓工作,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渝府辦發〔2019〕86號),特製訂本培訓計劃。 一、總體目標 2019—2021年計劃培訓企業職工45萬人次,其中2019年培訓12萬人次、2020年培訓15萬人次、2021年培訓18萬人次。原則上每人每年可享受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各類培訓補貼不超過3次,但同一職業項目同一等級不得重複享受。 二、對象範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企業等市場主體在崗職工(含市外戶籍並在本市企業就業的在崗職工),包括技能提升培訓、轉崗轉業培訓、新型學徒製培訓、技師培訓和以工代訓。 (一)技能提升培訓補貼。本市行政區域內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企業(含民辦非企業社會組織、個體工商戶)在崗職工(或雇工)。 (二)轉崗轉業培訓補貼。參保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情況需要轉崗轉業的在崗職工。 (三)企業新型學徒製培訓補貼。與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且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技能崗位新招用和轉崗人員。 (四)技師培訓補貼。在我市企業生產一線崗位工作且與所在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高級工或技師。 (五)以工代訓補貼。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並開展以工代訓的就業扶貧車間、創業就業示範山村、創業就業示範街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城鄉合作經濟組織;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並開展以工代訓的,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和民辦非企業社會組織;通過東西部勞務扶貧協作轉移到山東省穩定就業3個月及以上的我市貧困人員。 三、補貼標準 (一)技能提升培訓。在職職工參加《重慶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2019—2021年)培訓成本及市場需求程度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範圍內的職業(工種)培訓並取得初級(五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的,或企業、機構參照當地特色職業(工種)開展培訓的,補貼標準按照《目錄》執行。 (二)以工代訓。開展《目錄》內職業(工種)或特色職業(工種)技能培訓的,按照規定標準或培訓天數給予補貼;在《目錄》或特色職業(工種)範圍外的,參照特色職業(工種)辦法,由區縣人力社保部門商財政部門同意後,報區縣政府批準和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後實施培訓,並根據培訓天數給予補貼。以工代訓補貼按照100元/人/天的標準執行,最長不超過30天。 (三)企業新型學徒製培訓。培養期限為1—2年,補貼標準為4000元/人.年。培訓職業(工種)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15年版)》第三至第六大類中的技能類職業(工種)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統計局發布的13個新職業以及我市新興產業急需的技能人才職業(工種)。 (四)技師培訓。按照培訓成本及市場需求程度目錄有關規定執行,對其中未涉及的職業,按照非常緊缺職業培訓及鑒定補貼總額的平均值予以補貼。 四、工作要求 企業職工職業培訓是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的重要內容。各區縣(自治縣)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工作統籌,人力社保部門按規定做好培訓組織實施、日常管理和補貼審核等工作,經濟信息、國資、工商聯等部門(單位)要摸清轄區企業職工職業技能培訓需求,深入宣講政策,有針對性的做好培訓工作。承訓機構按照“誰辦學、誰負責”的原則,對培訓的真實性和培訓質量負責。要強化企業職工培訓項目實施、資金使用等情況的監督管理,及時將培訓的相關資料建檔、建賬留存,確保培訓資料完整真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職業培訓計劃(2019—2021年) 為切實抓好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職業培訓工作,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渝府辦發〔2019〕86號),特製訂本培訓計劃。 一、總體目標 2019—2021年計劃培訓農民工30萬人次,其中2019年培訓8萬人次、2020年培訓10萬人次、2021年培訓12萬人次。原則上每人每年可享受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各類培訓補貼不超過3次,但同一職業項目同一等級不得重複享受,培訓總量、培訓結構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農民工就業創業需求相適應。 二、對象範圍 農村戶籍或戶籍地為農村地區(含市外戶籍)的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包括農村富餘勞動力、返鄉農民工、新生代農民工及村社工作人員、農村致富帶頭人等人員。認定辦法按《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家庭服務從業人員專項培訓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9〕124號)執行。 三、補貼標準 (一)職業技能培訓和家庭服務從業人員培訓。參加《目錄》中職業(工種)技能培訓,按照培訓成本的100%給予補貼。特色職業(工種)按130元/人·天的標準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3900元。 (二)SYB創業培訓及網絡創業培訓。參加SYB培訓取得合格證書並成功創業的(培訓前1年內或培訓後1年內取得營業執照),按15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超期或未創業的,按60%補貼;參加網絡創業培訓取得合格證書的,按15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 四、工作要求 各區縣(自治縣)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加強督促指導,做好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職業培訓工作,強化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培訓項目實施、資金使用等情況的監督管理,實施全過程監控,保證培訓質量。人力社保部門按職責做好培訓組織實施、日常管理和補貼審核,相關申請資料和培訓過程資料分別由審核培訓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培訓機構建檔留存,確保培訓資料完整真實。農業農村、扶貧等部門要摸清轄區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培訓需求,做好登記和信息服務,依托互聯網、新媒體等渠道,采取服務對象喜聞樂見的方式,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職業培訓計劃(2019—2021年) 為切實抓好我市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以下稱“兩後生”)職業培訓工作,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渝府辦發〔2019〕86號),特製訂本培訓計劃。 一、總體目標 2019—2021年計劃培訓“兩後生”3萬人次,其中2019年培訓1萬人次、2020年培訓1萬人次、2021年培訓1萬人次。原則上每人每年可享受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各類培訓補貼不超過3次,但同一職業項目同一等級不得重複享受。 二、對象範圍 我市城鄉未繼續升學的初中、高中畢業生,不受戶籍、畢業學校所在地限製。 三、補貼標準 (一)職業技能培訓。參加《目錄》中職業(工種)技能培訓,按照培訓成本的100%給予補貼。特色職業(工種)按130元/人·天的標準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3900元。 (二)就業適應性培訓。“兩後生”中的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員參加,每人每天補貼100元,培訓時間不超過3天。 (三)SYB創業培訓及網絡創業培訓。參加SYB培訓取得合格證書並成功創業的(培訓前1年內或培訓後1年內取得營業執照),按15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超期或未創業的,按60%補貼;參加網絡創業培訓取得合格證書的,按15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 四、工作要求 引導“兩後生”參加職業培訓,走技能成才、技能就業之路,有利於實現高質量就業和穩定就業。各區縣(自治縣)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成員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要摸清轄區“兩後生”培訓需求,開展登記和政策宣傳服務,對有培訓意願的“兩後生”,應即時提供培訓信息或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職業培訓。要強化“兩後生”培訓項目實施、資金使用等情況的監督管理,自覺接受各級審計、紀檢監察部門開展的審計和監督,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實施“兩後生”職業培訓的培訓機構,要將培訓的相關資料建檔、建賬留存,確保培訓資料完整真實。積極推進網上審核、聯網核查等便民措施,不得自行設置申報要件或流程,切實精簡流程、優化服務,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動落實各項政策,確保資金用出成效。
下崗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計劃(2019—2021年) 為切實抓好我市下崗失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渝府辦發〔2019〕86號),特製訂本培訓計劃。 一、總體目標 2019—2021年計劃培訓下崗失業人員15萬人次,其中2019年培訓4萬人次、2020年培訓5萬人次、2021年培訓6萬人次。到2021年,讓有培訓需求的下崗失業人員“應訓盡訓”,原則上每人每年可享受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各類培訓補貼不超過3次,但同一職業項目同一等級不得重複享受。 二、對象範圍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於無業狀態的城鄉勞動者(含市外戶籍)辦理了失業登記的人員,以及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領取養老保險金的人員。已領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但處於停業歇業狀態的人員,可在辦理失業登記後,納入培訓範圍。 三、補貼標準 (一)職業技能培訓。參加《目錄》中職業(工種)技能培訓,按照培訓成本的100%給予補貼。特色職業(工種)按130元/人·天的標準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3900元。 (二)SYB創業培訓及網絡創業培訓。參加SYB培訓取得合格證書並成功創業的(培訓前1年內或培訓後1年內取得營業執照),按15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超期或未創業的,按60%補貼;參加網絡創業培訓取得合格證書的,按15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 四、工作要求 職業技能培訓是幫助下崗失業人員提高就業創業能力、實現就業創業的有效舉措。人力社保部門要按照“全渝通辦”要求,及時做好失業登記服務和職業培訓政策宣傳,按照規定開展培訓組織實施、日常管理和補貼審核,經濟信息、國資、工商聯等部門(單位)要摸清轄區企業運營狀況,有針對性的做好宣傳動員和調查調研。要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及時將補貼對象、金額等信息錄入信息係統,完善補貼資金使用信息庫,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嚴格審核落實各項政策,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下崗失業人員職業培訓的培訓機構,要將培訓的相關資料建檔、建賬留存,確保培訓資料完整真實。 高校畢業生職業培訓計劃(2019—2021年) 為切實抓好我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培訓工作,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渝府辦發〔2019〕86號),特製訂本培訓計劃。 一、總體目標 2019—2021年計劃培訓高校畢業生12萬人次,其中2019年培訓3萬人次、2020年培訓4萬人次、2021年培訓5萬人次。到2021年,力爭使有培訓需求的高校畢業生和在校大學生就業創業培訓實現“應訓盡訓”,原則上每人每年可享受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各類培訓補貼不超過3次,但同一職業項目同一等級不得重複享受。 二、對象範圍 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至畢業後兩年的6月30日止的高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畢業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下同)。 三、補貼標準 (一)職業技能培訓。參加《目錄》中職業(工種)技能培訓,按照培訓成本的100%給予補貼。特色職業(工種)按130元/人·天的標準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3900元。 (二)創業培訓。參加創業意識培訓(GYB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書的,按5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參加創辦你的企業培訓(SYB培訓)取得合格證書並成功創業的(培訓前1年內或培訓後1年內取得營業執照),按15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超期或未創業的,按60%補貼;參加網絡創業培訓取得合格證書的,按15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參加改善你的企業培訓(IYB培訓)取得合格證書的,按18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 四、工作要求 實施高校畢業生職業培訓計劃,有利於幫助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推動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各區縣(自治縣)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要按照實名服務、精準到人的要求,做好高校畢業生職業培訓工作,助力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人力社保部門要會同教育部門,要摸清轄區高校畢業生培訓需求,廣泛開展政策進校園活動,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和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廣泛宣傳高校畢業生職業培訓計劃,宣傳技能人才政策措施及典型事跡,宣傳通過職業培訓實現更優就業、更好成才的先進典型。要強化職業培訓項目實施、資金使用等情況的監督管理,防止違反資金管理使用規定的行為。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職業培訓的培訓機構,要將培訓的相關資料建檔、建賬留存,對培訓的真實性和培訓質量負責,確保培訓資料完整真實。
農村貧困勞動力技能扶貧培訓計劃(2019—2021年) 為切實抓好我市貧困勞動力技能扶貧培訓工作,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渝府辦發〔2019〕86號),助力打贏打好脫貧攻堅戰,特製訂本培訓計劃。 一、總體目標 2019—2021年計劃培訓貧困勞動力6萬人次,其中2019年培訓2萬人次、2020年培訓2萬人次、2021年培訓2萬人次。通過多層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培訓,力爭使有培訓需求的貧困勞動力技能培訓實現“應訓盡訓”,掌握一項以上就業創業技能。 二、對象範圍 16周歲以上有勞動能力和培訓意願的農村貧困勞動力和貧困家庭子女(包括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殘疾人等),原則上每人每年可享受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各類培訓補貼不超過3次,但同一職業項目同一等級不得重複享受。 三、補貼標準 (一)職業技能培訓。參加《目錄》中職業(工種)技能培訓,按照培訓成本的100%給予補貼。特色職業(工種)按130元/人·天的標準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3900元。 (二)就業適應性培訓。每人每天補貼100元,培訓時間不超過3天。 (三)SYB創業培訓及網絡創業培訓。參加SYB培訓取得合格證書並成功創業的(培訓前1年內或培訓後1年內取得營業執照),按15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超期或未創業的,按60%補貼;參加網絡創業培訓取得合格證書的,按15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 (四)以工代訓。開展《目錄》內職業(工種)或特色職業(工種)技能培訓的,按照規定標準或培訓天數給予補貼;在《目錄》或特色職業(工種)範圍外的,參照特色職業(工種)辦法,由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部門商財政部門同意後,報區縣(自治縣)政府批準和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後實施培訓,並根據培訓天數給予補貼。以工代訓補貼按照100元/人/天的標準執行,最長不超過30天。 四、工作要求 實施農村貧困勞動力技能扶貧培訓計劃是從“授魚”到“授漁”精準扶貧的具體舉措,各成員單位和區縣(自治縣)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抓培訓促就業助脫貧意識,按職責做好組織籌劃、推進實施工作。人力社保部門要會同扶貧、民政、農業農村等部門,加強政策宣傳,摸清農村貧困勞動力和貧困家庭子女培訓需求,做好登記和信息服務。對登記的有培訓意願的貧困勞動力,應即時提供培訓信息或組織有針對性的職業培訓。要強化內部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提高補貼資金使用管理的規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快資金撥付進度,減少結轉結餘。要加強培訓機構管理,做好培訓項目實施、資金使用等情況的監督,主動接受審計、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要加強精準幫扶,逐戶逐人精準開展就業幫扶和崗位對接,促進轉移就業,讓貧困勞動力有穩定的工作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