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網訊(全媒體記者 付海霞)近日,兩車超車變道,引發一起交通事故,究竟是怎麼回事呢?一起來看看! 馬女士駕駛一輛川牌轎車在潼南大道超越前方一輛實習轎車後,變道駛回原車道與徐先生駕駛的一輛麵包車發生擦掛。原來徐先生也是在超越自己前方車輛後變道駛向左邊車道與馬女士車輛擦掛,所幸僅車輛受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款:“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 。” 馬女士、徐先生均存在違法變道的行為,負此次事故的同等責任 。 區交巡警溫馨提示:超越前車後,不能過早地駛入原來的車道,在與被超車輛之間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後,再駛回原車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