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網訊(全媒體記者 付海霞)近日,省道205線潼南區創意大道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李某駕駛出租車沿創意大道往向陽加氣站方向行駛,為搶時間多拉客,在超越前方緩慢行駛的白色轎車時,突遇路口未采取減速措施,將右方駛來的二輪摩托車撞倒,致摩托車上兩人受傷,兩車受損。經民警調查,事故發生在一個無交通信號燈、無民警指揮的路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製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 (一)行經鐵路道路、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的等沒有超車條件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之規定:“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製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二)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製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眺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等規定。李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交巡警溫馨提示: 十字路口嚴禁超車。在進入無交通標誌標線、信號燈及無人民警察指揮的十字路口前,要停車瞭望,讓右方車輛先行,確認安全後再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