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潼南網訊(全媒體記者 付海霞)2018年11月28日18時20分許,潼南區省道307線78km+300m處發生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事故。 案發後,潼南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立即啟動交通肇事逃逸偵破機製。鑒於案情重大,案發地無監控,案發現場除了一輛倒地的自行車和一輛靠在路邊的無牌摩托車外,無其他證據。民警通過走訪事故現場周邊群眾了解到,肇事者是一名男子,大約20歲至30歲,身高約1.65米至1.70米,上穿深色夾克,下穿藍色牛仔褲。傷者已被送往區人民醫院救治。通過聯係,報警人薛某稱:自己從潼南城區坐出租車到崇龕鎮看望親屬,路過事發現場時看到有人受傷,沒見到肇事者,於是撥打了120急救電話。為了民警通過現場留下的無牌摩托車找到摩托車車主陳某,陳某稱該車已贈送給前妹夫薛某。聽到薛某的名字後,民警驚喜地發現,120報警人薛某與摩托車駕駛人薛某竟然同名同姓。兩個薛某是同一人嗎?經過與陳某的溝通後,民警判斷,120報警人薛某與摩托車駕駛人薛某就是同一人,薛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撥打薛某的電話,一直無法接通,民警再次聯係薛某前姐夫陳某,講明法規政策,讓其勸說薛某投案自首。28日晚,薛某迫於法律壓力到潼南區崇龕派出所自首。 據薛某供述,28日下午其從重慶乘客車回潼南後,騎著前姐夫陳某贈送的摩托車回崇龕鎮看望母親。事發時因天黑、對向來車燈光很強等原因,薛某沒有看清前方正在路上騎自行車的沈某。撞倒沈某後,一是出於害怕,二是擔心高昂的醫藥費,便打120後離開了現場,並在民警聯係他時撒了謊。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交巡警溫馨提示:發生交通事故後,肇事司機應在第一時間通知警方及醫院,並等待警方處理,千萬不可逃逸。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逃逸換來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