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39次提到了“就業”,今年的就業壓力可想而知。 5月28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記者會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提到“西部有個城市,按照當地的規範,設置了3.6萬個流動商販的攤位,結果一夜之間有10萬人就業”。一時間,“地攤經濟”成了大家關注的熱點。同時,中央文明辦主動適應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在今年全國文明城市測評指標中,已明確要求不將占道經營、馬路市場、流動商販列為文明城市測評考核內容,推動文明城市創建在恢複經濟社會秩序、滿足群眾生活需要的過程中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這無疑是為促進“地攤經濟”發展進一步鬆綁。而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楊寶玲建議,在進一步加強規範城市管理的同時,因地製宜,釋放“地攤經濟”的最大活力。楊寶玲建議,製定統一的“地攤經濟”準入許可標準、從業資格條件和商品入市手續,采取頒發資格證、許可證等方式,給予“地攤經濟”與從業者的合法地位。 小地攤,大民生。一個地攤背後往往維係著一個家庭的生計,也承載了一片居民的城市記憶。在筆者小時候,無論是上學還是放學途中,經常就和小夥伴們流連忘返於各個地攤前不肯離去。長大後,雖然很多小店更規範了、道路更寬廣了、城市更美麗了,但是不得不說,少了許多地攤的城市,無形中也少了許多“煙火氣”和“人情味”。 “地攤經濟”是市場經濟的組成部分,放開“地攤經濟”,不僅能滿足普通百姓的生活需要,更是在疫情防控進入常態化的情況下保就業促消費的有效舉措,它可以用最便捷的手段、最低廉的成本釋放出最大的民生經濟活力。 當然,發展“地攤經濟”並不是無序發展,一定要真正尊重規律。筆者認為,首先,政府要提供好的平台。例如在一些居民區集中、需求量大的地方規範設立專門的場所,讓地攤經營者有序經營,不影響居民的日常生活和交通的正常運行。其次,相關部門要加強依法管理。劃定場所以後,加強規範管理,製定相關經營的具體規範要求,例如不能夠隨意占用馬路、不能大吵大鬧、衛生條件要有保證、不能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等,這些都要通過製定相關的規則來進行規範約束,從而立足實際推動“地攤經濟”健康有序發展。(郭偉毅) 【責任編輯 鄭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