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三中院通報一起餐廳強製顧客掃碼點餐獲取個人信息且無法刪除的案例。孔某至某餐飲公司用餐時,個人信息被商家獲取,取消關注該公眾號後仍無法自行刪除。法院判決該公司刪除孔某個人信息,書麵告知孔某其個人信息的處理範圍和方式,向孔某書麵賠禮道歉,賠償孔某為保全證據花費的公證費用5000元。 近年來,掃碼點餐服務在餐飲行業迅速興起普及,然而,有的餐廳在“掃碼”和“點餐”之間增加了一道程序,顧客不關注微信公眾號、不授權商家獲取個人信息就不能點餐。商家這樣做的目的,無非是為自己的公眾號引流增加粉絲,提高知名度和影響力,有針對性地推送營銷信息,但此舉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涉嫌違規違法。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製交易行為,經營者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製交易。掃碼點餐強製關注公眾號,就屬於“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 同時,根據《民法典》和《個人信息保護法》,處理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和誠信原則,不得通過誤導、欺詐、脅迫等方式處理個人信息。消費者姓名、手機號、生日、地理位置、通訊錄等個人信息,與就餐行為無關,商家通過讓顧客掃碼關注公眾號獲取上述個人信息,有悖於收集個人信息的“正當、必要”原則,涉嫌過度收集。而且商家如果保管不善,還有泄露、丟失顧客個人信息的風險。 對此,一些地方和部門已經開始加強對強製掃碼點餐的執法監督,一些消費者也主動運用法律武器進行訴訟維權。2022年3月13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發布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典型案例,其中某餐館通過“掃碼點餐”非法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案,被作出警告和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引發關注和熱議。同年4月,四川德陽市旌陽區法院審理一起“掃碼點餐”引發的訴訟案件,判決被告火鍋店停止侵權,並於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刪除獲取的消費者個人信息。 不過也要看到,考慮到時間和精力成本,指望每個消費者較真維權並不現實。拿北京三中院通報的這起案例來說,“顧客掃碼點餐法院判商家賠5000元”看起來是顧客獲賠了,但實際上商家賠償的隻是顧客為打官司支付的5000元公證費用。也就是說,顧客雖然打贏了官司,但並未從商家那裏獲得額外補償。隻有讓侵權的商家付出應有的沉重代價,才能對商家形成有力的震懾,打消其僥幸心理,也才能鼓勵和帶動更多消費者站出來維權。 在為消費者掃碼點餐維權點讚之餘,更希冀公益訴訟主動接棒。今年6月19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宣布將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反對強製關注公眾號”消費監督工作,委托專業維權誌願者對線索進行彙總、分析、整理,並視情節采取提示警示、約談勸喻、支持消費者訴訟、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等方式。 期待各級消協組織切實積極開展公益訴訟,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此外,檢察機關也應履行公益訴訟監察職責,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加大對強製掃碼點餐的整治力度,切實規範餐飲行業秩序。(張淳藝) 【采編 鄭強】原標題:掃碼點餐維權還需公益訴訟接棒 |